
目 录
第二部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是联络国内外友好团体和人士,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祖国统一、发展少儿事业的群众团体。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同国际知名政治家、活动家、慈善家、企业家及友好人士的交往,扩大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其他公益机构的工作联系和项目合作,开展以和平为主题的各个层次的民间交往和友好活动,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
二、发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海峡两岸民间交往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青少年为主体,组织多种形式的两岸民间交流活动。
三、兴办少儿文教、科技、福利等公益服务设施,开展有益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各类活动。
四、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基地的资源优势,宣传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继承和发扬宋庆龄毕生致力的少年儿童文教、科技和福利事业,开展有关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
五、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基金筹集运行机制,多渠道、多形式的募集专项基金和其他各类公益捐赠;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扩大筹资积累,开展公益活动,合理有效的使用基金。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部门决算包括3家二级单位,分别是: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本级、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故本表为空。
一、部门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8年度收支总决算17,071.68万元。其中:
?。ㄒ唬┦杖胱芗?7,071.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800.27万元,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5,469.65万元,为我会直属事业单位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根据事业宗旨开展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51.56万元,为各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和结余1,750.2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ǘ┲С鲎芗?7,071.6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3.79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各项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我会民间外交工作支出。
3.教育(类)支出17.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
4.科学技术(类)支出3,513.75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的运行维护。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7.2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古建修缮和维护。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89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349.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结余分配151.7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9.年末结转和结余1,692.0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剔除结转上年资金外,收入15,321.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00.27万元,占64.0%;事业收入5,469.65万元,占35.7%;其他收入51.56万元,占0.3%,如下图所示: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会除结转下年资金外,各项支出合计15,227.9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统计,财政拨款支出9,874.8万元,占64.9%;其他支出5,353.10万元,占35.10%,如下图所示:

各项支出按支出性质统计,基本支出7,427.55万元,占48.8%;项目支出7,800.35万元,占51.2%,如下图所示:

各项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统计,工资福利支出4,896.36万元,占32.2%;商品服务支出8,804.92万元,占57.8%;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37万元,占2.9%;基本建设支出912.78万元,占6.0%,其他资本性支出176.83万元,占1.1%,如图所示:

四、2018年度决算与上年决算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上下年对比
我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如下图所示:

我会2018年度收入15,321.48万元,与上年17,176.27万元相比,减少了1,854.79万元,减幅为1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内容减少。
?。ǘ┲С鼍鏊闵舷履甓员?/b>
我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与上年对比如下图所示:

我会2018年度决算支出15,227.90万元,与上年42,249.63万元相比,减少了27,021.73万元,减幅为6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减少。结余分配后,年末结转结余1692.05万元,较上年6609.21万元减少5268.85万元,减幅为82.2%。结转结余减少较多主要原因是2018年大量使用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五、2018年度预决算变化情况对比说明
按照财政部正式预算文件(不含调整预算)口径,我会预、决算分单位差异情况如下表所示:

支出预决算差异较大的原因是:上年决算单位宋庆龄儿童科学技术馆已撤销,新增决算单位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该中心为正式运行第一年,未能准确预计事业收入,导致差异大。
六、关于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会“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08.49万元,分别为因公出国(境)费158.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22万元,公务接待费211.55万元。以上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节约56.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厉行节约精神,压缩公务团组数量,减少非外事团组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8.72万元,占总支出的3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22万元,占总支出9.4%;公务接待费支出211.55支出的51.8%。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8.72万元,较2017增加支出40.7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会为了更好的服务国家外交大局,配合“一带一路”战略部署,本年加大了对沿线国家的交流交往力度。全年安排民间交流性质的出访团组7个,出访人数26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22万元,较2017年减少0.2万元。本年度我会未购置新车,主要是会机关及事业单位现有13辆公务用车的运行及维护费用支出,车辆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交流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每车平均费用2.9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1.55万元,较上年228.90万元减少17.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执行中采用多项手段控制采购成本,减少采购环节。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较上年减少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42批次,较上年减少14个批次;接待人数1,550人次,较上年减少1,033人,全年接待主要是青少年交流团组及台港澳、外事交流接待。
七、关于机关运行费支出
2018年,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07.94万元,较2017年增加170.97万元,增加原因是统计范围变化,项目支出中的物业费预算转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八、关于政府采购支出
2018年,采购计划金额556.37万元,其中货物33.45万元,工程478.92万元,服务43.9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19.93万元,其中货物30.34万元,工程452.08万元,服务37.5万元。以上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
十、关于绩效开展情况
(一)我会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20个,涉及资金12,28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对外交流专项经费”“公益项目专项经费”两个一级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从评价结果看,分别取得97.7分和99.9分的最终评价得分。
?。ǘ┎棵啪鏊阒邢钅考ㄐё云澜峁?/b>
1.公益项目专项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益项目专项经费自评得分为99.9分。2018年,该项目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全社会对素质教育的关注,牢牢把握时代性这一主题,融合“和平·统一·未来”三项宗旨,聚焦“青少年能力建设”,强化宣传,倡导普及民众公益理念与意识的提升,全面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有效促进边疆地区青少年体育发展、增强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下一步改进措施:预算执行中细化预算内容,落实具体项目责任人,加快项目执行。
2.对外交流专项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外交流专项经费自评得分为97.7分。2018年,发挥我会群团优势、渠道优势和经验优势,精心谋划设计自有自主特色活动,其中,多个交流项目列入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中外关系高层互换文本和国家重要外事任务。对台港澳工作把握重点,突出特色,以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两岸民众对弘扬?;ぶ谢判愦澄幕恼啡现裰醒攵蕴üぷ鞔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项目策划前瞻性不强,预算执行中调整过多,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自评表如下: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ㄎ澹┯檬乱祷鹈植故罩Р疃睿?/b>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科目
?。ㄒ唬┮话愎卜瘢ɡ啵?/b>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款):指用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不含离退休干部机构,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各部门围绕我会“和平·统一·未来”三项宗旨开展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3.事业运行(项):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及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单位围绕我会“和平·统一·未来”三项宗旨开展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ǘ┩饨恢С觯ɡ啵?/b>反映用于外交事务支出,决算中主要涉及其他外交支出1个款级支出科目。
(三)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宋庆龄基金会决算中主要涉及干部教育支出和其他进修和培训支出两个款级支出科目,指开展职工培训的项目支出。
?。ㄋ模┛蒲Ъ际踔С觯ɡ啵?/b>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决算中主要涉及青少年科技活动支出1个款级支出科目。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所属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所属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基本离退休费)支出。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所属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搅莆郎ɡ啵┮搅票U希睿┢渌搅票U现С觯ㄏ睿?/b>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直属单位的部分离休干部医疗费的补助支出。
?。ㄆ撸┳》勘U希ɡ啵?/b>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提租补贴(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3.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支出。
?。ň牛┫钅恐С觯?/b>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ㄊ┚С觯?/b>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构动态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