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是联络国内外友好团体和人士,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祖国统一、发展少儿事业的群众团体。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同国际知名政治家、活动家、慈善家、企业家及友好人士的交往,扩大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其他公益机构的工作联系和项目合作,开展以和平为主题的各个层次的民间交往和友好活动,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
?。ǘ┓⒒又泄吻炝浠鸹嵩诤O苛桨睹窦浣煌械那帕汉团Υ饔茫郧嗌倌晡魈?,组织多种形式的两岸民间交流活动。
?。ㄈ┬税焐俣慕?、科技、福利等公益服务设施,开展有益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各类活动。
(四)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基地的资源优势,宣传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继承和发扬宋庆龄毕生致力的少年儿童文教、科技和福利事业,开展有关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
(五)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基金筹集运行机制,多渠道、多形式的募集专项基金和其他各类公益捐赠;按照“合法、安全、高效”的原则,扩大筹资积累,开展公益活动,合理有效的使用基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部门预算包括三家二级单位预算。分别是: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本级、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宋庆龄儿童科学技术馆。
第二部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总体说明
2014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收支总预算22295.52万元,比2013年4772.35万元增加17523.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财政部批准我会实施由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二、关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4年公共预算收入22295.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095.64万元,占45.28%;财政拨款收入11868.36万元,占53.23%;事业收入251.02万元,1.13%;其他收入80.50万元,占0.36%。如图:
三、关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4年公共预算支出2229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45万元,占8.22%;项目支出20463.07万元,占91.78%。如图:
四、关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4年全年财政拨款预算11868.36万元,占2014年全年预算收入22295.52万元的53.23%。
2014年预算比2013年预算执行数(扣除基本建设支出)增加344.28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有所增加,适当增加经费;二是对台工作经费等项目由于交流内容增多、范围扩大,拨款额度适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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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财政拨款11868.36万元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8.04万元,占34.44%;教育支出(类)70万元,占0.59%;科学技术支出(类)7211万元,占60.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32万元,占2.9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9万元,占1.26%。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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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款)2014年预算645万元,较2013年执行数293万元增加352万元,增长120.14%,主要原因是我会增加二级单位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古建维修项目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2014年预算7211万元,较2013年执行数25327万元减少18116万元,减少71.53%,主要原因是2013年该项目资金下达较晚,大部分资金结转2014年使用。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2014年预算70万元,较2013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五、关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我会三公经费预算数395.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42万元,公务接待费310万元。
2014年预算数395.42万元与2013年预算数395.42万元持平。
2013年预算执行数258.75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395.42万元减少136.67万元,减少34.56%,主要原因是2013年预算执行中对外接待计划调整,并在外事、对台等接待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采购行为,同时我会采取措施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三公经费”支出。
2014年预算较2013年预算执行数有差异,原因是2014年我会民间交往、青少年交流任务较多,故预算较2013年未做调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活动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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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干部处为会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
?。ㄒ唬┳》抗穑菏前凑铡蹲》抗鸸芾硖趵返墓娑?,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ǘ┨嶙獠固菏蔷裨号?,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ㄈ┕悍坎固菏歉荨豆裨汗赜诮徊缴罨钦蜃》恐贫雀母锛涌熳》拷ㄉ璧耐ㄖ罚ü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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